2006年全国质检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质检工作全局,以“依法行政,严格把关,服务经济,促进发展”为宗旨,以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为主线,按照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的要求,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质检工作体系,努力提高依法把关能力,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增强质检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性,为推动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新贡献。按照这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2006年质量技术监督工作需把握以下要点。
一、大力推进以质取胜战略,加快质量振兴步伐
1.大力推进质量兴市工作。深化质量兴市工作机制,立足实际,研究《质量兴市、品牌强市绩效评价标准》。在保证质量、提高有效性的基础上,力争年底全国开展质量兴市活动的市、县达到1000个,努力推进有条件的省整体开展质量振兴活动。同时,促进区域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力争使东部质量兴市先进市县对口帮扶东北老工业基地及西部地区市县达到25个。
2.大力推进名牌战略实施。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通过实施名牌战略,推动企业技术进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结合产业结构调整,突出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科学合理确定2006年中国名牌产品评价目录。完善名牌评价指标体系,鼓励技术进步,鼓励自主创新,引导企业努力攻克核心技术,创造和掌握自主知识产权。加强扶持和引导,通过与国际先进水平进行比对,加快技术水平的进一步提升,鼓励优势企业争创世界名牌。总结典型经验,进一步加大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实施以质取胜战略的工作力度。
3.加快质量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企业质量档案建设工作。建立以产品质量为主要内容的企业信用体系。在建设企业质量信用体系、实施分类监管的基础上,以信用等级监管、扶优治劣等管理手段配之信息技术手段,为社会营造质量信用环境,搭建企业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同时做好与社会信用体系链接的准备工作。
4.开展宏观质量状况分析。积极推进质量竞争力指数工作,完成企业质量竞争力指数的研究,从企业质量竞争力方面对企业进行综合评价。加强各行业、各地区质量状况分析工作交流,提高质量状况分析工作水平。逐步建立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质量状况的跟踪机制,加强来源于企业的数据库建设。
5.完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深化从源头抓质量的措施,在公布对M2、M3类大客车列入缺陷汽车产品召回范围的基础上,对事故频发、问题突出的大客车加强安全管理。研究涉及一般产品安全的有效管理办法,逐步扩大对一般缺陷产品的召回范围。
6.加强重大设备工程监理。进一步修改完善《设备工程监理管理条例》,争取早日出台。继续推进设备监理单位资格评审与核准工作,做好全国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准入工作。努力实现符合市场规律和要求的设备监理机构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在更深层次上推进设备监理工作。
7.加强质量管理制度建设。借鉴国际成功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调研起草《质量奖励条例》和《国家质量奖管理办法》。加紧调整和完善《缺陷产品管理条例》,形成一般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完善缺陷产品管理的法规体系;开展质量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研究,加快规范性管理文件的出台;完善产品质量担保责任有关规定。加快形成通则性的产品质量担保责任条例。总结《质量振兴纲要》实施十年的经验,筹备召开全国质量工作会议。
二、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落实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任务
8.实现食品质量安全区域监管。坚持“政府组织、全员出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思路,全面调查、摸清底数,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将企业调查任务落实到具体的乡、镇、村和街道,争取在2006年内各省、市、县、乡镇对辖区所有食品生产加工户,包括企业、小作坊、无证无照、前店后厂等全部纳入调查,分类登记造册,对当地食品生产加工业总体情况做到全面掌握,并实施区域管理。
9.全面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以贯彻落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为契机,全面推进食品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等相关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总局加强统一管理,实行“两级发证、三级负责、严格管理”。省级局严格14类食品生产许可审批,切实做到“四个严格”,确保“两级发证、三级操作”生产许可新模式的有效实施。即:严格审查,确保发证质量;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确保发证条件、时限、程序合法;严格证后监管和无证查处,坚决纠正“重发证轻监管”;严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实行“谁许可、谁监督、谁负责”的生产许可过错责任制。总局将通过突击抽查、督办、通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省级许可工作的监管,并组织全国范围内的省际互查,以规范和推动全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顺利实施。
10.全面建立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研究建立食品标签注册备案管理、食品生产安全风险监测预警通报、食品安全信息发布、不安全食品强制召回等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卫生监督管理制度。全面落实“三员四定、三进四图、两书一报告”等建立区域监管责任制必须完成的各项任务,并以此建立长效机制,保证落实到位。各省、市、县全面完成“4个1”的规定动作,切实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认真落实企业法人对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
三、提高从源头抓质量的水平,努力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11.进一步增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有效性。加快《产品质量监督条例》制定步伐,从确保有效性、增强应急性、提高可比性、强化权威性、扩展社会性、实现统一性方面进一步改革完善,努力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建设成为我国产品质量监管体系的一项重要制度。突出重点地区,突出安全、卫生、节能等强制性标准要求的项目,把区域性或行业性质量问题作为重点,进行区域专项抽查和整治。围绕质量监督重点任务和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着力完善国家监督抽查应急处理专家队伍、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及快速反应机制,实现对质量安全危害的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对食品、建筑及装饰装修材料、农资及农机等与广大消费者密切相关的产品要加大跟踪监督抽查,达到抽查一类产品,整顿一个行业的目的。对抽查中发现的直接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存在严重缺陷的产品,一律实行强制收回制度。
12.全面推进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以贯彻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为主线,全面推进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实现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努力发挥生产许可证工作在落实产业政策、促进结构调整中的重要作用。按照“十一五”规划关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生产许可的强制性作用,大力支持推广节能、降耗、节水、环保的先进技术设备和产品,强制淘汰热轧带肋钢筋、水泥、铝型材等行业中能耗高、污染大、质量差的落后生产能力和工艺,努力提高行业的整体生产力水平,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可持续发展。要加快发证产品实施细则的清理和制修订工作,加快建立完善生产许可证发证实施细则体系。同时,要大力推进税控收款机、伪钞验钞仪、无线电卫星发射设备、卫星地面接收设备、危险化学品、食品添加剂等涉及国家金融安全、信息安全和食品安全重要产品的发证工作,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13.深入开展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工作。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充分发挥国家免检扶优扶强的有效作用,积极扶持一批自主创新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规模龙头企业不断做大做强。围绕“西部大开发”和“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不断加大对西部地区和东北老工业基地特色优势产品的免检力度;围绕工业反哺农业,加快农业发展的重大部署,深入开展农资产品免检工作,加快扶持一大批优秀农资产品企业,培育一大批知名农资品牌,服务农业生产,促进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围绕建设节约型社会、加快构建和谐社会,突出加大对能源、建筑节能、节水、绿色照明等产品的免检力度。并逐步将节能、降耗、环保等要求作为免检的主要条件,提高免检“门槛”,带动行业走质量效益型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14.进一步增强检验机构的技术保障能力。从保证监管需要、满足社会需要出发,坚持强化监管与加大服务相结合,不断加强对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积极为检验机构走向市场、参与竞争创造条件,促进检验机构加快发展,提高技术保障能力。通过比对试验、加强日常监管、组织实施食品、建材、农资等重点产品检验能力提升项目,促进全国检验机构不断加强建设、提高水平。突出加强对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继续加大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全面完善省级机构P2级微生物实验室,重点加强市(地)级、普遍提高县级食品检验能力,确保食品检验工作科学、规范、高效。进一步完善纤维质量监管体系,加大纤检工作力度,认真总结完善棉花公检监管,加快推进棉花检验体制改革,努力提高提高仪器化检测和信息化监管的能力和水平。围绕贯彻实施《道路交通法》,制定出台《机动车安全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机动车安检机构的监督管理。
15.进一步推进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标准管理体系,组织专项监督抽查,加大对假冒地理标志产品即原产地域保护产品的名称和专用标志的打击力度,扩大保护成果,提高特色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四、深入开展打假治劣,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16.继续实施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百千万工程”。把打击以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制假售假违法行为作为重点,每个省务求基本解决一批地区、一批食品的假冒伪劣问题。
17.突出抓好农资、建材、黑心棉等区域性质量问题的整治。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下乡”活动,积极帮助索赔农民维权,追查假劣农资购买渠道和生产源头,严厉打击制假违法活动。以化肥、农药、地条钢、人造板为重点产品,以整治区域性质量问题为突破口,争取形成一批优质产品生产基地。加强对再加工纤维生产加工的集中地、集散地的监督,坚决打击利用医用纤维性废物、传染病疫区流出的纤维制品、使用过的殡葬用纤维制品及国外的废旧纤维制品生产再加工纤维的违法行为,严格规范其他再加工纤维的生产和销售,使再加工纤维的制售活动做到依法、有序、规范。
18.推动落实行政辖区打假责任制。不断建立完善对制假行为早发现、早查处、早控制的责任机制。结合各地实际,落实和创新不同的辖区打假责任模式,加强重要案件和区域质量问题的报告,坚持督查督办制度,严格责任追究。
19.加强行政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细化执法行为规范标准,严格执法程序,切实规范执法行为;研究建立执法考评体系,明确考核评议标准,突出执法效能评估,完善奖励和行政责任追究机制;组织开展执法督查信息系统软件的试点应用工作,逐步实现执法打假工作的信息化;推广现场快速检测等取证技术,加强取证技能培训。
五、全面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努力发挥标准在自主创新和建设节约型社会中的技术支撑作用。
20.抓好标准化基础工作。在清理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加快标准制修订步伐。加强企业标准化管理工作,要把强制性标准的宣贯与实施监督,作为产品质量监督的重点内容。加快技术委员会建设,促进龙头企业、大型企业的技术骨干逐步成为标准化工作的主体。
21.完善优势产业标准。重点抓好装备制造业、现代物流体系、地理标志产品、纺织品、中药材、纳米技术、新能源、新材料和生物工程等重要技术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为加快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和促进相关产业发展打基础;加快双动力洗衣机等有关国家标准的制定,推进我国自主知识产权技术融入国际标准。
22.做好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标准化工作。突出抓好节能、节材、节水、节地及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废旧产品综合利用、环境管理、可再生能源、清洁生产等9个领域标准项目的落实。抓好电网节能降耗,家用电器、照明电器,电子产品等方面高效节能环保产品标准研究与制定。编制循环经济标准发展规划,并选择2-3个行业开展循环经济标准体系的试点工作。
23.进一步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为重点,完善农业标准体系,加快农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明年将在督促和检查已列计划项目完成情况的基础上,重点安排禽流感检验方法等近200项标准的制定工作;在加快采用国际标准,提高标准水平的基础上,力争把一批我国优势、特色产品标准上升为国际标准。同时,强化示范区的过程管理,提高示范区建设水平,促进示范区建设健康、持续发展。制定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建设方案,出台相关配套标准,开展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试点工作。
24.进一步加快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步伐。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国际标准跟踪制度,及时掌握采用国际标准化动态;把食品、能源、装备制造业、家用电器等作为采标工作的重点领域,把采用国际标准作为名牌战略的重要内容,把产品标准作为加强新产品鉴定的重要措施,全面推动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步伐。明年国家标准计划立项重点领域的采标率要达到70%以上。
六、加强计量监管,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计量技术平台
25.加快建设与国际一致的计量基准体系。进一步重视科学计量工作,加快完成《完善计量基准体系的方案》和《计量基准管理办法》的修订,加强现有计量基准改造,使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比率由目前的40%增加到50%。组织实施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计划中有关“国家计量基标准体系建设”的各个项目,加强计量基础研究和新一代量子基准的研究。
26.高度关注民生,加强民生计量工作,进一步强化法制计量。以涉及公平交易以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安全的12种计量器具为重点,深入开展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维护公平交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安全。继续组织建立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管理档案和开展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工作试点。深入开展重点市场计量监督检查,加强计量执法监督。组织开展汽车安检线在用计量器具的计量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对加油站在用税控燃油加油机的监督检查;集中抓好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20种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的计量监管工作,从源头保证定量包装商品质量。
27.加强能源计量工作。围绕建设节约型社会,加快制定冶金、有色金属、石油石化、化工、电力、建材等行业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标准,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并对全国重点耗能企业能源计量工作开展监督检查,促进企业节能降耗;抓好严格颁发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加强型式批准管理、组织监督抽查等环节,加强节能监测和能源计量器具管理;修订不能满足需要的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坚决淘汰技术落后的能源计量仪表及设备。
28.进一步做好企业计量工作。大力推进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贯彻落实《中小企业计量检测保证规范》,做好中小企业计量保证能力的评价工作,规范校准工作,为企业生产经营和节能降耗做好计量服务;大力倡导诚信计量,扩大C标志产品发证范围,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9.加快计量机构的改革与发展。总结11个省级计量院、所合并经验,进一步推进计量技术机构的重组;借鉴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改革方案,在地方科研机构改革工作中争取省级计量院(所)成为计量科研与量值传递并举的非营利科研机构性质的技术机构;重新评估已授权的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评价技术机构,形成一批国家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实验室;在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和部分省级计量院筹建16个计量器具国家质检中心,强化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的监管;授权建立8个国家矿山安全计量分站,初步形成煤矿安全计量器具量值传递新网络,为煤矿安全生产服务;组织完成40个国家专业计量站计量授权到期的复查换证。
七、加强认证认可工作,提高监管水平和服务能力
30.进一步完善认证认可监督管理体系。努力形成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认可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下移认证市场监管重心,简化监管层次和环节;创新监管模式,建立对认证及相关机构的工作报告制度和年度审查制度,做好对获证企业和认证机构有效性、规范性的监督抽查;建立机构的诚信档案,制定机构评级分等标准,完善从业机构评价体系;强化3C认证监管和行政执法机制,建立独立的检查机构运作制度,探索建立认证及相关机构的产品责任保险制度。
31.充分发挥认证认可在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中的作用。推动玩具、农机产品、汽车零部件、消防产品、交通安全产品、建设工程产品纳入CCC目录工作;推动可再生能源和节能节水节材产品认证,尽快建立国家节水、节能、可再生能源产品认证制度;推动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节能认证;推动节能型交通运输工具、农业机械产品认证。
32.充分发挥认证认可在保护生命、健康、安全方面的作用。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监督管理,切实保证产品的质量安全,维护有关各方和消费者权益。积极推进质量管理、环境管理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进一步跟踪研究企业社会责任认证;加强食品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监管和食品与农产品认证标志监管。
33.充分发挥认证认可在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和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作用。全面开展食品和农产品认证,大力发展有机农业、有机食品(农产品)生产基地、良好农业规范基地、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建设。积极推进食品和农产品认证、花卉认证、森林产品认证、良好农业规范认证、HACCP认证等的国际互认。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对获认证农产品的补贴机制,提高认证的积极性。
34.积极推动有关环保、生态认证的国际标准的研究和利用。加强环境友好型产品认证,制定国家统一的环境友好型认证标志,统一标准和技术规范、合格评定程序、收费标准,将环保、能耗指标纳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体系,减少检验检测中产生的有毒、有害物质对环境的破坏。加强对节能、节水和环保等领域的检验检测机构扶持。
八、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努力营造“安全发展”环境
35.全面推进动态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动态监管措施,加快安全监察网络建设,发挥企业、检验技术机构、基层政府部门和有关社团组织的作用,完善安全协管员制度,将安全监管延伸到街道、乡镇和企业,形成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整体联动的格局;加快特种设备信息化建设,建立信息管理制度,完善信息数据规范,提高数据质量,实现检验机构与监察机构、国家与省级数据库的联动,实现特种设备及时登记、及时检验、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同时,依托“金质工程”开展电子政务试点。
36.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三个责任。因地制宜,采取有针对性措施,督促企业落实企业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切实做到“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即落实管理机构,落实责任人员,落实各项制度,设备有使用证,作业人员有上岗证,设备必须依法检验;落实检验机构技术把关责任,将检验覆盖率、检验工作质量和重大问题报告作为主要指标,纳入检验机构责任制范围,实行定量考核;落实安全监察机构监管责任,切实做到“六到位”,即狠抓生产源头确保设备本质安全到位、使用登记到位、现场监督检查到位、督促检查检验覆盖率到位、各类事故调查处理到位和突发事件应急反应到位;探索落实责任制的措施,明确考核指标,制定考核、奖惩办法。
37.加快事故应急反应机制和救援体系建设,加强事故调查处理力度。加快构建特种设备应急反应机制,完善特种设备应急预案,依托企业建立专业救援抢险队伍,督促落实演练措施,建立事故应急指挥系统;完善事故调查分析处理,规范事故统计分析工作,加强事故调查人员培训,建立事故调查分析专家库,调整事故通报制度。
38.完善全过程安全监察,强化使用环节监管。研究制定科学监管方式,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完善全过程安全监察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审查、批准、监督”三分离的行政许可改革成果,继续探索对许可过程中和获证单位的监管的创新,加大对鉴定评审机构的监管力度,总局安排获证企业抽查60家以上,地方抽查比例不少于本地获证企业的25%;全面推进现场监督检查,制定量化考核办法,开展现场监督检查的企业数量不少于本地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数量的5%;开展重点设备监控试点,各地根据本地情况,制定重点设备标准,确定重点监管设备和单位,落实监管措施。
39.继续开展安全监察领域的专项整治。全面落实电站锅炉监管措施,力争使用登记率、监督检验率和作业人员持证率达到100%,在用电站锅炉定期检验率达到80%以上;全面完成气瓶充装单位许可工作,力争气瓶充装单位许可率达到100%,气瓶使用登记率达到80%;全面完成压力管道普查和推进工业管道检验工作;完成全国长输管道和公用管道的普查工作,力争工业管道的在线检验率达到100%,定期检验率达到60%;继续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罐车的专项整治、废旧特种设备的整治、取缔土锅炉和常压锅炉承压使用;继续开展简易电梯的整顿治理工作,严格规范电梯使用单位的维护保养与日常管理。
40.加强基础建设,提高监管能力。加强法制建设,完成《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修正工作,启动《特种设备安全法》立法前期工作;开展特种设备主题宣传活动,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继续完善安全监察机构、执法机构和检验机构联动的综合执法机制,加大执法力度。继续深化检验机构改革,建立和完善检验机构联合重组后监察与检验工作协调配合的新机制;建立检验机构综合实力评价体系,积极引导检验机构增大科技及装备投入,快速提升技术把关能力和服务水平;拓展服务领域,为检验机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九、推进科技兴检战略,提高科研水平和技术保障能力
41.积极做好科技规划。按照立足科学发展、着力自主创新、完善体制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的总要求, 统筹规划和部署今后一个时期质量技术监督科技事业发展。要按照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的部署, 以质检纳入国家科技规划纲要的重点领域为突破口, 积极协调和落实“十一五”国家科技重大项目, 力争在争取国家重大科技项目上取得突破。
42.继续做好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在国家科技基础项目、科技攻关、社会公益、科技奥运专项等方面,争取更多的项目列入国家科技计划。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解决好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科研专项经济的来源渠道,支持科技工作的开展。
43.进一步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构建以国家级科研机构、系统重点技术机构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鼓励和支持省及副省级省会城市技术机构的整合,实现资源共享,把区域技术力量做强;在面向市场、加快发展, 增加投入、吸引人才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 引导和推动技术机构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联合, 选择重点优势项目加强检测能力建设, 推进技术机构上规模、上水平, 向做优、做强、做大、做精方向加快发展步伐;有重点地建设和支持一批高水平的国家级质检中心, 力争经过 2~3 年的努力使一批重点国家质检中心项目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44.加快质量技术监督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质量技术监督综合业务系统(CQS)建设,努力实现业务数据网上报送,力争明年CQS在全系统全面推广运用;充分利用质检网络和平台资源,逐步推进行政许可网上申报和审批。全面启动“金质工程”(一期)建设,努力提升质量技术监督电子政务应用水平。总结推广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试点经验,使之与全系统的信息化建设、信息化监管衔接配合,发挥好作用。
十、加快法制建设步伐,严格依法行政
45.加快立法步伐。以事关百姓安全的《食品安全法》为重点,积极参与、紧密跟踪立法的各个环节。抓紧修订《计量法》、《标准化法》,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设备工程监理条例》、《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的起草工作。组织开展《组织机构代码管理条例》、《国家质量奖励条例》、《产品标注标识条例》等的调研论证工作。
46.进一步深化法制监督。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尽快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以“定岗定责,评议考核,责任追究”为主要内容的执法责任制。做到执法有据,理顺质检部门所执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三定”规定;分解职权,将法定职能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岗位;明确责任,依法确定执法人员应当承担的责任种类和具体内容;考核评议,制定评议考核方案,明确具体考核标准,并将目标考核、岗位责任制考核等相结合,注重考核的科学性和实际效果;落实责任追究制,对违法或不当执法的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格责任追究。
47.强化行政审批的后续监管。进一步清理行政许可依据,继续开展总局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对于国务院审改办确认保留的项目,深入实施“八个公开”和“一个窗口对外”,即对行政许可项目全部实行项目名称、审批依据、申请条件、受理单位、审批程序、审批期限、收费标准、审批结果“八公开”,同时,总局建立 “一个窗口对外”的审批工作方式,为基层和群众办事提供更多便利。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程序,加快推进“审查-批准-监督”三分离的改革措施,建立健全行政许可后续监管责任制。
48.认真做好普法工作。总局依照全国普法办的要求,针对质检系统提出“五五”普法规划。以建立法治政府为目标,以评估立法质量、执法效果、规范执法行为为“五五”普法重点。各级质监部门要根据当地政府要求和总局规划,认真做好“五五”普法工作的起步工作。
十一、加强国际合作,扩大对外交流
49.加强国际合作。努力营造对我有利的国际贸易的质检合作环境,进一步加强与主要国家在质量、标准、计量、特种设备等领域合作,积极与欧盟开展地理标志领域的合作交流,增加合作成果、提升合作水平,提升我实质性参与相关国际和区域组织活动的能力。重点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电工委员会、国际米制公约组织、国际法制计量组织、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等国际组织各项工作,在重点领域、与我国利益相关领域提高我国主导制定国际标准的比例。
50.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进一步加强系统内WTO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队伍的建设,充分发挥质检系统的职能优势,在切实帮助和支持国内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提高我国产品在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的竞争力上下功夫,扎扎实实抓好《质检系统“WTO”后过渡期应对工作方案》的落实。
十二、加强自身建设,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
51.加强宏观战略研究,完善科学决策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宏观战略研究。加强对影响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的研究攻关。充分发挥系统内外专家学者的参谋作用,组织全系统和社会上的专家学者研究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发展方向和战略措施,为重要决策和重大事项提供咨询服务,增强质检工作决策的科学性。
52.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为重点,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始终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全面加强新时期质量技术监督系统领导班子建设。重点加强理论学习的长效机制、以民主集中制为根本制度的长效机制、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创新机制和密切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班子的战斗力,形成团结的、和谐的、坚强的领导集体。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质量技术监督各项工作。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自觉地按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坚持求真务实,继续抓好作风建设。
53.以实施《公务员法》为契机,全面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以实施《公务员法》为契机,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做好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对实施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要提前研究,早作应对;严格坚持“凡进必考”,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广纳各类人才,特别是紧缺、急需人才,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增强履行职责的能力;强化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按照《国家公务员能力标准框架(试行)》,结合质检公务员特点,以公共管理、依法行政、质检业务等为主要内容,加强公务员初任、任职、专门业务和更新知识培训;积极做好“质量技术监督官”制度的试点验收和论证推广工作,总结在五省(区市)试点中所取得的成功经验,做好推广论证工作,适时在全系统推广。
54.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为动力,全面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全面落实《“百千人才工程”实施方案》,形成一个目标明确、措施具体、符合实际的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体系,造就一批具有国际或国内领先水平的高层次国家级专家,培养一批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和专门业务领域的学术带头人,建立一支专业优势互补、结构合理、层次较高的年轻化专业技术骨干队伍,形成一个培训教育的网络体系。进一步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在专家培养、科研立项上给予重点倾斜。加快推进和建立质检专业职业资格制度。在已建立的珠宝玉石质量检验师、棉花质量检验师、质量工程师和注册设备监理师的基础上,尽快建立实施计量专业职业准入制度,积极推进标准化职业资格准入工作,继续在质量技术监督行业一些专业技术性强,涉及国家和公众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重要产品质量和安全的相关领域,建立和实施专业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制度,实行人员准入制。力争建立计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准入制度,并完成首批考核认定和首次考试有关工作。
55.多渠道筹措资金,夯实事业发展基础。争取国家和地方财政加大对质量管理、质量监督、食品安全、标准、计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认证认可、纤检、质量技术监督法规体系建设以及信息化建设等各项业务的投入力度。加大落实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经费保障工作的力度,加大对质量技术监督技术机构和以县级局为重点的基层建设投入,进一步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高装备水平,增强服务能力。
56.完善区域协作机制,积极开展对口支援。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国家实施东、中、西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区域协调发展机制,建立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崛起战略过程中,积极探索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区域协作的有效机制,加大总局与相关省市的合作力度,建立和完善地区间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工作协作机制;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支持力度,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促进全系统协调发展。
57.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关键,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全面落实总局关于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加快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做到在教育上把好“总开关”,在制度上架起“高压线”,在监督上重点管好“一把手”;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和奖惩兑现四个环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促进责任制的落实;全面落实质检系统行风建设“八严禁”的禁令,巩固和深化整治乱收费、乱办班、乱发证、乱评比、乱发牌匾的成果,大力推进基层和窗口单位行风建设;改进政风,进一步减少会议和文件,改进会风文风,力戒形式主义和做表面文章;深入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机关、文明窗口创建活动,积极参与地方开展的行风评议活动,树立质量技术监督良好的行业形象。
58.加强质量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大力加强与新闻媒体的配合,加强对质量工作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加强对企业领导及广大职工的质量宣传,增强质量意识。大力开展“3.15”、“质量月”、质量万里行等特色宣传活动和以“12365”为载体的质量投诉咨询服务。充分利用总局新闻出版物的自主宣传阵地,大力传播质量文化、接受舆论监督,形成全社会关注质量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