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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入推进市场准入制度 认真落实质量监管责任 ——关于甘肃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调查
为了从生产源头上把关系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监管工作做好。最近,我们组织力量深入全省8个市州、19个县区、98户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进行调查研究。共监督抽查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41户、抽查正在申请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24户、27个产品,抽查小作坊33家。召开了6次座谈会,征求意见,讨论问题。与企业负责人、质量监管人员以及生产许可现场审查人员进行了广泛的交流。从而掌握了翔实的第一手资料。基本摸清了全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状况和监管情况。总体感受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办法越来越多,成效越来越大。同时,监管的难度也在增大,问题也在增多。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近年来,甘肃省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从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高度,全面履行职责,加大了食品生产加工业的监管和整治工作力度,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是政府负总责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基本形成,领导力量得到加强。省政府批转了《甘肃省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甘肃省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层层签订了监管工作责任书。省政府先后两次召开由各市、州人民政府主管副市长、省卫生厅、省工商局等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的工作会议和现场会议。杨志明副省长亲自部署食品生产加工业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去年下半年以来,市州县长均落实了亲自安排一次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整顿工作、亲自到食品生产企业检查一次、亲自现场办公抓一次治理的工作要求。现已有12个市州成立了由政府领导任组长的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方案,以政府名义召开了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会议,层层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有11个市州局适应食品监管工作需要成立了食品安全监管科并配备了人员。与此同时,各级政府积极支持质监部门落实监管任务。天水市政府决定每年拨出1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对食品企业的巡查和抽检。兰州市政府设立了协管员专项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二是工作重点突出,区域监管责任制得到落实。全省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统一管理、分类监管、重心下移、层级负责”的要求和省局的部署,狠抓各项监管措施的落实和长效监管机制的建立。对辖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行以“四定”(即定人、定责、定区域、定企业)为主要内容的区域监管责任制等措施,将具体巡查职责和任务分解落实到执法部门、业务科室及具体责任人,做到三明确,即:明确巡查对象、明确巡查方法、明确巡查内容。普遍与企业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强化了企业法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三是建立健全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档案,掌握了食品生产加工业的基本情况。部分县区局实现了一企一档的规范性目标,为分级分类实施有效监管奠定了基础;四是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成效显著,“QS”标志深入人心。全省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开展工作,从现场审查、强制检验、QS标志等市场准入工作的各个环节入手,切实加强管理,做到“严格审查发证、严格监督企业实施出厂检验、严格后续监管”,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决不发证,产品质量稳步提高。如今,食品生产者以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获准使用QS标志为荣,经销商进货以是否有QS标志定取舍,消费者选购食品以QS标志为标准。QS(质量安全)标志已深入人心,受到了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五是服务经济、促进发展目标得到落实,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现代化食品生产企业正在崛起。各地质监部门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的同时,加大了帮助服务的工作力度。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稳步提高,经济效益明显增强。市场准入制度的实施,有效地规范了市场秩序,促进了食品产业优化升级和结构调整,涌现出了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现代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成为当地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的龙头和支柱产业,带动相关产业蓬勃发展。成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新渠道,成为经济增长的新亮点。一些企业负责人深有感触地说:“我们企业最欢迎两个部门,其中一个就是质量技术监督局,没有质监部门的热情帮助,就没有我们今天的良好市场局面。”

二、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

    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我们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困难和问题依然突出:一是“七多七少”现象制约食品业健康发展。甘肃食品生产企业大多规模小,效益差,分布广,存在着较大安全隐患。主要表现为:品牌多,名牌少,厂子多,规模小;技术含量低的小企业多,高科技企业少;无检测设备的企业多,有健全的检测手段的企业少;无标生产的企业多,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标准化体系的企业少;无照生产的企业多,有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少,全省3000多家食品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只有736家、846个产品。这在客观上给监管工作带来很大困难;二是企业质量控制措施不到位。有的企业负责人质量意识差,重数量、轻质量,满足于产品卖得出,而忽视了卖得好,致使产品质量不稳定。有的注重外部协调与营销,而不重视生产过程的控制,质量管理制度不落实,原料进货把关不严,低价收购劣质原料的现象比较普遍。有的冒用他人生产许可证和QS标志。有的对食品添加剂管理不严,随地乱放,埋下安全隐患。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生产企业基本没有按规定到质监部门进行备案;三是小作坊监管难度大。小作坊量大、面广,多数场地狭小,既是生产车间又兼做卧室,肮脏不堪,生产工艺简单,设备陈旧落后,制做方法随意性大,根本无标准可言,作业地点和时间流动性大,有的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多以廉价原料、掺杂使假等手段获取利润,有的滥用和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有的伪造标识、滥用标识,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给监管工作带来很大困难;四是食品监管经费无保障。食品企业量大面广,一个县质监局只有几人或十几人,要将全县企业巡查一遍,多则月余少则半月。山大沟深、交通不便的地方则耗时更多。仅交通费用就是一笔可观的开支,上面对此并无专项经费,事实上巡查回访难以落实;五是卫生许可证管理的失控状态造成新的扯皮现象。凡经营场所不管卫生条件如何,几乎都有卫生许可证。许多小企业、小作坊,脏、乱、差俱全,小孩就在现场解手,根本无卫生可言,但卫生许可证却悬挂在最显眼的地方。有的企业还在筹建中,卫生许可证已经悬挂在那里。基层的同志为难地说,他们经常遇到业主理直气壮地质问:“卫生局都没说什么,你们凭啥说卫生质量不合格?”金昌市实施的“放心豆腐”工程,就因为卫生部门给小作坊发放卫生许可证,而造成已经加入“放心豆腐”工程的业主又另起了炉灶,致使本已遏止的非法豆腐小作坊死灰复燃。究其原因:据一位卫生局负责同志的说法:“现在卫生部门养的人太多,经费不够用,不靠许可证收点钱,这些人怎么养活”;据我们了解,卫生许可证下放到县一级无法保证审查质量,上级卫生部门又缺乏有效的监管,致使乱发证、发人情证、只发证不负责的现象比较普遍;在对卫生质量的实际审查工作中,卫生部门与质监部门存在视角上的不同,质监部门是从整个生产过程和环境进行审查,而卫生部门只对环境卫生负责;就实际工作而言,卫生部门也无需对食品企业的卫生负责。如果将生产领域的卫生许可与食品许可两证和一证,集中到质监部门管理,这样,既便于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又能减轻企业负担,从而把科学发展观落到实处;六是监管工作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巡查、回访工作不够落实,工作不细致,许多同志到企业,只提出不能这样做,而没有指出应该怎么做,致使长期存在的问题得不到及时发现和解决。有的市场准入把关不严,生产许可审查质量不够高,等等。对这些问题,如不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解决,就难以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三、从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坚持把食品监管作为质监工作的重中之重常抓不懈

    食品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关系到国家和政府的形象,从共和国总理到普通百姓,无不关心、倍受关注。因此,必须从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抓紧抓好食品监管工作,尤其要从生产源头上加强质量控制。因为,只有把住源头质量关,流通流域的假冒伪劣才会越来越少。如果食品生产加工领域的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那么整个食品安全形势就不可能根本好转。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全面普查,摸清底子,建立食品生产企业质量档案,实现质量问题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要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全面的普查登记,并建立健全全省统一规范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档案及其电子档案数据库。凡具有一定生产加工设备、产品标准、工艺规范和固定场所的食品加工业者,都要纳入视野。包括从事各类食品生产加工活动的企业、小作坊、前店后厂、家庭作坊、无证无照等食品生产者,也包括城市、县城以及乡(镇)临街前店后厂、住宅小区、居民楼出租房生产加工销售豆腐、面包糕点的作坊等。工作中要注意发挥好两个重要作用:一是充分发挥县区质监部门的主力军作用。集中一定的人力和时间进村、入户、入企,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登记;二是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协管员”的助手作用。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广泛动员和依靠乡镇街道“协管员”开展摸底调查和监管。在普查的基础上,对企业的生产条件、质量管理能力、检测能力、诚信记录和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等进行综合评价,依据评价结果,建立全省统一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电子档案动态监管数据库。做到企业数量、质量状况、人员素质、生产设备、证照情况和产品流向“六清楚”。省局制作了《甘肃省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监管信息系统》软件,现已经过培训,将软件下发到了县区局,要求按区域分别录入电子档案,建成从县区、市州到省局完善的食品生产企业电子质量档案。及时变更产品质量状况信息,实现动态跟踪管理。每季度对纳入数据库的企业进行一次分析,每半年更新汇总上报一次数据。做到质量问题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从而提高监管工作的水平和效率。

〈二〉加强许可管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严肃性。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是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根本性制度,其核心是食品生产许可。生产许可的质量对于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必须以严肃认真、科学公正的态度严把准入关口,确保发证质量,不断提高食品生产许可审批工作的有效性、确保权威性,做到三严格:一是严格发证条件、发证程序和发证时限。要严格审查企业必备的生产条件,确保企业的生产条件、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符合市场准入条件,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决不发证,从源头上遏制假冒伪劣食品的生产,尤其是对不符合资源节约、不符合环境保护、不符合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产品,要严把许可准入关和质量安全关,努力发挥生产许可对国家宏观经济调控重要手段的作用;二是严格审查组长负责制,切实提高现场审查质量,坚决杜绝乱发证、发人情证问题的发生。市州局要严格申请受理把关环节,现场审查实行有效的观察员制度,严格按规定申报材料。为保证审查工作质量,省局将加大证前抽查的工作力度,凡抽查不合格的要视情节轻重追究审查组长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包括通报批评、取消审查员资格、收回食品生产许可受理权等。与此同时,要通过专业培训,增强审查员和全系统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的专业素质,提高生产许可证发证质量和产品检验质量;三是严格准入标准。企业不分规模大小、经济性质,坚持一个标准准入。凡通过帮扶能达到准入条件的,要积极扶持、大力帮助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化体系,计量体系,全面提升食品企业及其产品的整体质量水平和安全水平,确保准入质量。

〈三〉强化日常监管,不断巩固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成果。要坚决纠正“重发证,轻监管”的现象,切实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确保市场准入制度健康发展。要严肃追究违规企业,坚决打击假冒许可。对存在质量问题的企业,要采取停产整顿、强制召回、吊销许可证等措施,严格执行市场退出机制。发现获证企业有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等严重违法行为,要坚决吊证,依法从严处罚。重点加大巡查、监督抽查、回访等日常监管措施的落实,县区质监局至少每2—3个月要对企业巡查一次,市州局至少每季度对监管工作情况检查一次,省局也要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的抽查力度,加强对工作有效性的评价。巡查要重点把好五个关键环节,即:企业必备生产设备环节、原辅材料进厂验收环节、生产加工环节、产品检验环节、产品出厂环节。随时关注企业生产状况,要从防控结合,严格把关入手,加强监管和控制,绝不让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通过行政执法和产品质量的抽样检验等手段,对无证生产企业、销售无证产品行为以及有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打击,从源头上确保产品质量,保护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减少各类由食品质量安全引发的社会矛盾,从而有效地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四〉增强服务意识,在热情服务中树立良好质监形象。质量技术监督队伍是执法的队伍,是质量把关的队伍。要在服务当中体现我们技术把关的职能,把关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为企业服务。不能为了把关而不去服务,也不能为了服务就不去把关,两者不能绝对,更不能对立,必须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切实把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提高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的基点上。在严肃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的同时,着力督促和帮助企业加强经营管理,提高产品质量,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要在重点项目论证和规划建设、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中,全方位参与、立体式服务,千方百计将质监工作融入到地方经济建设工作中去,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拓宽深化服务领域。各级质监部门每年都应制订帮扶企业的计划,确定帮扶重点,制定帮扶内容和具体措施,切切实实地加大服务企业的工作力度:一是实行包干服务。即把服务企业的工作与区域监管责任人联系起来进行,属于哪个责任区域的企业就由该区域监管人员负责帮扶;二是重点企业实行重点服务,由市县局领导成员挂帅帮助落实质量管理措施,健全标准化体系;三是新上企业实行超前服务。全程跟踪,严格按标准建厂,防止造成返工浪费,做到现场察勘到位,平面布局指导到位,软件程序支持到位,编写一系列程序文件提供给企业,把服务企业的工作做得更加自觉、更加主动,真正在抓落实上下功夫。

〈五〉严格依法行政,坚持合法性、合理性与适当性的统一。它是执法人员思想政治水平、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水平的综合反映。如果我们不能很好地行使国家赋予的执法权力,在执法过程中以合法之名行不合理之实,就会使法律的天平失衡,不能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从而失去法律的公平、公正性;在执法活动中,要准确地把握法律的宗旨、原则和程序,掌握处罚的重点和范围,努力做到合法性、合理性和适当性的统一,既要执法如山,又要体现人文关怀。做出的处罚决定,一定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经得起考验;要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应当明确稽查办案主要是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的违法行为,对一般性的产品质量问题,如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一般不合格产品,不得一罚了之,而应当把着重点放在督促和帮助企业认真整改,提高产品质量方面。对执法活动中发现的一般性违规问题和工作衔接中出现的一般性问题,应当以批评教育的方法来解决。做到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叶障目,不见泰山。坚决纠正以罚代法的错误思想和行为,狠刹不正之风。

〈六〉加强小作坊监管,着力解决区域性行业性质量安全问题。小作坊的最大弊端是生产设备、工艺落后,生产场地狭小、条件简陋,只能靠极便宜的原料,特别是落后的生产工艺,掺杂使假,滥用或超量使用添加剂,获取利润。以豆腐为例,正规企业光原料处理就有多道工序,每吨原料要产生杂质80公斤左右,杂质率达8%,小作坊根本没有这些条件去除杂质。小作坊由于条件限制难以取得准入资格,任其发展,难以监控,必然埋下安全隐患,而且扰乱市场秩序。全部关闭,工作难度大,且难以服众,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对此,我们已经作了一些调查研究工作,正在酝酿制定《甘肃省食品小作坊监管指导意见》。以不能不管,不能包揽,分清责任,分类监管为原则,对小作坊进行界定,设定一个范围,从生产场地、面积大小,工艺设备等必备条件方面加以界定,提出明确要求。初步考虑是:豆腐作坊生产面积应不小于150平方米,原料库、车间、成品库应分设,生产设备应具备原料过滤、比重去石、磨浆及蒸气蒸煮等设备。炸油房的生产场所面积应不小于100平方米,设备应包括原料净化、原油过滤等设备,炸油机应选择新型设备,场地应符合卫生要求。蛋糕房制作间(包括原料库)面积应不小于80平方米。在此基础上,按照统一标准,循序渐进的原则全面实施,限期达标,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规定要求的纳入许可管理,达不到要求的,汇总起来,向政府写出专题报告予以取缔。这样,砍掉非法小作坊,既保证群众食品安全,又能让出一部分市场空间,促进具有一定规模的合格企业发展壮大。而对于农村偏远地区以传统方法加工制做具有传统风味小食品,且仅在本村和邻近乡村销售的小作坊,要坚持既要便民,又要管好的原则,与之签订质量承诺书,定期巡查,限定区域销售。同时,加大帮扶力度,积极引导和鼓励联营,使之尽快具备生产条件,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质量保证能力,逐步达标。

〈七〉重视宣传工作,努力构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通过新闻媒体、户外广告等形之有效的形式向群众宣传食品安全常识,要象宣传计划生育那样宣传食品安全,造成广大消费者自觉抵制不安全食品的强大舆论氛围,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省局将拟制一部分宣传标语,下发市州局广为张贴。同时,重点在省级主流新闻媒体开辟宣传阵地,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食品安全宣传。与教育部门联合,发表致中小学生的一封公开信,在中小学生中开展自觉抵制不安全食品行动计划,唤起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并对社会产生辐射带动作用。

<八>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环节多、工作量大、涉及面广、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相关部门协同努力,齐抓共管才能做好。按照国务院关于“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负责”的要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各成员单位要全面履行自身职责,各部门要建立和健全本部门内部的监管责任机制,把监管责任层层落实到基层。同时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建立起上下联动、左右沟通的协调机制和定期联系工作制度,齐心协力做好工作。

<九>食品生产企业要加强质量管理,努力提高产品质量水平。质量和诚信是企业的生命,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业的监管和整治工作,对企业而言,是一次优胜劣汰的发展机遇,企业经营者要抓住机遇,努力提升产品质量档次。要完善企业的质量、计量管理体系和标准化管理体系,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保证企业生产条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要求,保证食品生产加工工艺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严把原料进厂和产品出厂关,对质量卫生关键点进行严格有效的控制,严格执行强制检验的规定,未经检验合格的食品决不出厂。

要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步伐,实行食品召回制度。质监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质量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增强企业质量责任意识,并通过与监管部门签订责任书,面向社会作出质量承诺等形式,促使企业提高质量保证能力,从根本上保证产品质量;积极探索实行食品生产、经营记录制度,实现食品质量安全的可追溯,一旦食品质量指标达不到承诺合格要求,厂商有义务召回该批食品,质监部门有权力发布公告召回;实行违规企业警告通报制度,根据违规行为分别发出黄牌、红牌警告,直至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照;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争取实现BS网上查询和手机短信查询系统。将获得QS安全标识的食品发布于公共信息网,便于消费者查询,促使企业生产者持续提高产品质量,使假冒伪劣食品无处藏身。总之,要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办法,促使企业生产者持续提高产品质量,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生产经营环境。

<十>建立食品小作坊专项抽检经费。鉴于我省食品企业大多为散布于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大约占全省食品企业总数的70.1%),缺乏必要的质量保障条件的实际,经常性的抽查检验是必须的。但小作坊根本无力承担检验费用,技术机构也因试剂昂贵无力做到免费检验,质量监督检查困难很大,给食品安全埋下潜在隐患。应在省级财政预算中给质监系统增加食品专项抽查经费,用于小作坊监督检验,以确保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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