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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第204号(2004-12-29)

2004年第20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家质检总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注销程序管理规定》,决定对镇江市江南醋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的4份食品生产许可证予以注销(名单见附件)。

从即日起,被注销的证书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二??四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件:

 

吊销和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

名称

产品

名称

生产

地点

证书

编号

注销

原因

1

镇江市江南醋业有限公司

酿造食醋、配制食醋

镇江市丹徒区谷阳镇镇荣路333号

QS3211 0302 1084

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2

丹阳市恒汉香醋厂

酿造食醋、配制食醋

江苏省丹阳市珥陵镇联城村

QS3211 0302 1086

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3

镇江市京口恒东酱醋厂

酿造食醋

镇江市五凤口村

QS3211 0302 0825

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4

镇江句容市恒泰食品酿造厂

酿造食醋、配制食醋

句容市暨南农场

QS3211 0302 1758

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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