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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质检总局被评为“2007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2007年度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表彰决定,国家质检总局被中央国家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和“计划生育先进单位”,被北京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评为“爱国卫生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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